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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对“12329”平台电话咨询数据分析,就广大职工普遍关注的咨询热点问题进行了通报。
据悉,2017年前四个月,全市“12329”热线接到呼入8945个,人工处理3491个。从职工咨询问题的情况看,账户查询、异地转移、提取时限、提取规则等问题,是目前广大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十大热点问题
问题一: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答:
方法一:登录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zfgjj.qinzhou.gov.cn),点击右侧的“个人登录”进入个人网厅,根据页面提示注册查询便可。
方法二:钦州市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自助语音个人业务查询,按语音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和6位数字电话查询密码便可。
方法三:通过搜索添加钦州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根据提示注册绑定即可,注意的是微信用户跟网厅用户是同一用户,不用重复注册。
方法四:持本人身份证到柜台或自助终端进行查询。
问题二:离职后到异地工作,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答:自2017年7月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由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向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业务,职工无需在转出地、转入地之间来回跑。
第一,转入钦州市的,准备以下材料到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窗口办理:
1、职工本人办理提供:①《钦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②职工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原件验证后退回)。
2、职工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提供:①《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委托书》(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②《钦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③单位经办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原件验证后退回),④职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第二,转出钦州市的,职工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办理。
注:上述所需填写表格可在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下载打印或在归集业务窗口领取。
问题三:新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时限有怎样的规定?
答:可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可以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问题四:住房公积金提取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的,夫妻一方已提取,另一方是否允许再提取?
答:可以提取,但夫妻双方一年内的提取额度不能大于已偿还贷款的额度,提取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原则上应保留不低于100元的缴存余额。
问题五:新购买一套商品房装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装修新购买一手房的,自发文之日(2015年12月18日)后取得的全额购房发票之日起3年内办理。
问题六:钦州无房正在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
答:可以,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以申请之月起按12个月计提,以往年度、月度应提未提的不得计入当次累计。
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填写《钦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原件,可以从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打印);
2)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一式一份,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注:单身的,面签个人婚姻状况声明
问题七:农村户口离职了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
答:可以,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填写《钦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原件,可以从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3)失业证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有关文件(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4)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问题八:我在钦州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钦州购房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父母(需出具关系证明)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父母应同一时间集中办理。
问题九: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答: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明;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等)的有关证明材料;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相当于所购自住房价款的政策规定的首期付款,或者具有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工程款的30%以上的自有资金;
6)具有委托人和受托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
7)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
问题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5万元,借款人及其配偶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35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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