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截至2020年11月22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9865.24元(办理浦北县管理部办公用房不动产证费用)未支付给广西越州建筑工程公司。根据核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为尽快结清该款项,请广西越州建筑工程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前提供发票和相关资料,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款项支付手续(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兴桂北路58号钦江丽景小区7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777—3685836)。逾期不办理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视为自愿放弃该款项。
特此公告。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