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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的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确保年度结息工作的及时、准确、安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于结息期间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30日(星期五),全市各业务网点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转移、贷款业务,工作日期间前台业务窗口正常开展政策咨询,特殊原因确需要接件受理的,办理时间顺延至7月3日。
二、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8:00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全部网上服务渠道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转移、贷款业务暂停办理。
三、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8:00起,各业务网点、网上服务渠道恢复各项业务的办理。
请各缴存单位、缴存人合理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暂停业务期间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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