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钦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
关于公布2017年应建未建住房公积金单位的通告
2017-12-19 12:21:42 浏览次数: 作者: 来源: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公布2017年应建未建住房公积金
单位的通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要求,我公积金中心检查发现部分单位违反《条例》的规定,没有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我公积金中心上门宣传、动员及发放催建函后,还有少部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违反《条例》的行为继续存在。现将这部分未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名单通告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钦州市湛商投资有限公司 |
2 | 钦州市欣洲基建广告有限公司 |
3 | 广西灵山县华联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 | 广西灵山县琨论投资有限公司 |
5 | 灵山县利鑫建材有限公司 |
6 | 广西军铝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
特此通告。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