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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未按时缴存、少缴单位的通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以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要求,我公积金中心对已建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逾期未缴、少缴的单位进行电话催缴以及发放催缴函,但目前还有少部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违规行为继续存在。现将这部分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单通告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钦州市东成农林有限公司 |
2 | 钦州市远大玻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3 | 钦州市名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 | 广西裕晟投资管理公司 |
5 | 钦州市钦南区元晟五金有限责任公司 |
特此通告。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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