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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维权知识普及

2025-05-06 09:59     来源: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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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的职责范围?

1)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责令其在30日内办理;对逾期不办理的,实施行政处罚;

2)对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责令其在30日内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其他法规规定的应实施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情形。

2.单位和职工未按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律后果?

根据《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法律后果?

根据《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单位违反规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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