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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关于你公司原职工石开鹏投诉你公司未按规定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我中心按照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缴存住房公积金建议书》(钦市金建议〔2025〕039号),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缴存住房公积金建议书》(钦市金建议〔2025〕039号)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6日
联系电话:0777-3685392
联系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兴桂北路58号钦江丽景小区7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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