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需要提供的材料
2017-07-13 20:07:47 浏览次数: 作者: 来源: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需向管理中心提供的材料:
1、.填写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以元为单位,用电子表格形式,拷贝一份);
2.填写一式两份《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3.职工工资表;
4、单位社保缴费明细;
二.缴存单位除提供上述共同材料外,需根据本单位性质提供相应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2.机关和事业单位:单位机构代码证或编委批文、经办人身份证;
3.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4.民办非企事业组织:民办非企业工商登记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5.外地常设机构:机构成立批文、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6.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机构成立批文和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7.居委会、村委会和社区委员会及其它组织: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注: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核对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联系电话:3891838 2856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