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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2022-03-04 10:00     来源: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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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项目名称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桂建金管〔2011〕26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 民银行宁中心支行 自治区港澳 自治区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在内地(陆)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遇有关问题的意见通知》(桂建金管[2018]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桂建金管[2020]8号)、《钦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办法》(钦市金委规[2020]2号)。

 

三、审批条件

(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桂建金管〔2011〕26号)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等组织的统称。

职工指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各类人员。

(二)根据《钦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办法》(钦市金委规[2020]2号)规定凡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本地灵活就业居住的各类人员(含港澳台人员、符合自治区和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政策的海外人才),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规定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个人账户信息有误或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四)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规定,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或原单位、清算组织已灭失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查证核后,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四、办理缴存登记所需材料

温馨提示:1.所有业务均可通过线上自主办理。

2.所有表格均可在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下载。

(一)单位缴存登记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网厅授权申(原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别说明:2019年11月30日以后进行商登记的企业按以下材料提供:

1.单位缴存登记补充信息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网厅授权申(原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自愿缴存

1.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现场填写);

2.居民身份证(港澳往内地通行证、湾居民来往大陆通或护)(原件核对);

3.个人从业情况声明(原件,一式两份,心提供场填写);

4.退役军人、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脱贫攻坚带头人、烈士遗属等有突出贡献群体中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核对

(三)信息变更

1.单位息变更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如涉及缴存单位名称更的,提供单位名称材料(如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成立、合并、立的文件,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业单位法人证书、民政局颁发的民办企业登记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企业变更通知书等)

2.个人信息变更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柜面办理

2)如因缴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在公部门籍信息系统更需要理住房公金缴存人信息更变的,需提供口簿更事项。

:个人信息更也可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务授权人登录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进行操作。

(四)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准撤销、解散或策性破产的文件,或人民法院定破产清算的文件,或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的文件(原件核对

 

五、办理程序

(一)办理途径

1.台办理;

2.手机公积金APP自愿缴存登记;

3.钦州市住房公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单位开户缴存登记(用于201911月30日前已进行工商登记的企业)

 

(二)办理流程图

六、办结时限

(一)单位缴存登记、个人自愿缴存登记、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二)单位和个人息变更

现场受理、现场办结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咨询、投诉电话及办理地址

咨询电话:0777-3891838、6212960(灵山)、8316882(浦北)

投诉电话:0777-2558800

办理地址:钦州市兴桂北路58号钦江丽景小区7号楼二楼归集业务窗口

灵山县体育馆足球场旁新澳丽园二楼

浦北县东滨路东方丽园8号楼一楼

 

九、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http://zfgjj.qin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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