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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钦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应急防控方案>的通知》(钦市金管委规〔2021〕1号)精神,鉴于钦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3月份个贷率已达99.67%,即日起启动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三级预警及调控措施: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实行轮候制
制定贷款发放计划时,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足额缴存至上月,按抵押手续办结时间的先后顺序,列入排队轮候范围发放贷款,一是优先军人(包含现、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仅指烈士配偶、父母、子女)、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脱贫攻坚带头人、市(县、区)引进人才;二是优先首次住房贷款。
二、实施三级预警中最高贷款额度的调节
(一)核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35万元×风险等级相应系数。
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28万元×风险等级相应系数。
(二)贷款额度对应风险预警等级的调节系数
1.首次住房贷款核定系数
|
风险 预警 等级 |
个贷率区间 |
系数 |
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万元) |
单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万元) |
|
三级 |
个贷率≥95% |
0.8 |
28 |
22.4 |
2.第二次住房贷款(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核定系数
|
风险 预警 等级 |
个贷率区间 |
系数 |
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万元) |
单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万元) |
|
三级 |
个贷率≥95% |
0.6 |
21 |
16.8 |
三、个贷率连续3个月达到100%及以上时,从次月起暂停缴存人家庭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
当个贷率连续3个月低于95%时,从次月起解除三级预警措施,预警等级从三级降至二级。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1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