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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解除钦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的通告

2023-09-10 08:00     来源: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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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钦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应急防控方案〉的通知》(钦市金管委规〔2021〕1号)精神,鉴于2023年6月、7月、8月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率分别为84.58%、83.94%、83.60%,已连续3个月低于85%,达到解除风险预警的要求,即日起解除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并调整相应措施。

一、解除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

缴存人夫妻双方均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缴存人单方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元。

二、风险预警等级的调整

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85%及以上时,从次月起作相应的风险预警等级调整。

如另有政策调整的,按其规定行。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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