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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年报解读

2024-03-28 08:00     来源: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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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钦州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如期发布了。

一、缴存业务

(一)以扩大覆盖范围为目标,强力推进归集业务,保障规模持续做大。202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力推进归集扩面工作,不断规范单位缴存,组织开展归集工作专项行动,主动上门召开座谈会,宣讲政策,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通过发送催缴通知单,较好地维护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全市新开户单位243家,新开户职工1.77万人,当年缴存额由2019年的19.23亿元增长至30.67亿元,五年累计增幅达59.27%2023年末缴存总额226.2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68%;缴存余额82.44亿元,同比增长12.53%。当年缴存额突破30亿元,实现近五年最好成绩。


(二)缴存结构以公有制单位为主,中、低收入者占比达到100%从缴存单位性质以及缴存职工和新开户职工来源来看,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依然是住房公积金建制缴存的主力,占所有缴存职工的72.94%。在新开户职工中公有制单位的占比为62.35%


(三)公积金受惠人群增多,覆盖群体不断扩大。2023年市公积金中心继续加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政策宣传和建缴服务力度,选择灵活就业群体集中的场所进行集中宣传,优化办理流程,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业务零跑腿,手机即可申请办理,大大方便了灵活就业群众。2023年全市共2626人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业务,缴存金额2161.02万元。全年共发放灵活就业人员贷款1644900.10万元。充分保障了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

二、提取业务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额稳步增长,有力支持缴存人住房消费。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数8.30万人,同比增长12.47%。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21.49亿元,同比增长26.41%,提取金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07%。截至2023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143.8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57%

(二)住房消费提取占比将近八成,减轻职工住房消费负担。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中购建住房提取4.24亿元,占比19.71%;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额10.31亿元,占比47.98%;租房提取金额2.07亿元,占比9.63%;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金额59.60万元,占比0.03%;非住房消费提取金额4.87亿元,占比22.65%。由此可见,“提取+贷款”以及“提取还贷”业务在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不但减轻了缴存人购房压力,在后续的贷款偿还过程中也减轻了缴存人的经济负担。

(三)租购并举,租房提取额大幅提升。为助力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市公积金中心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租房提取额度由未婚每年8400元调整为9600元,已婚由12000元调整为13200元。2023年租房提取额度上调以来,累计为23782名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0696.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19%。随着租购并举政策的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快速增长,占提取总额比例逐年提升,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三、贷款业务

(一)全力强化信贷业务,降低了缴存人的购房成本。2023年,市公积金中心在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的同时,持续强化风险防控,持续贯彻“房住不炒”的定位,结合中心资金情况推出多项贷款惠民措施,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降低公积金贷款首期付款比例;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最高可贷45万元,切实减轻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购房压力,进一步减轻了缴存人的经济负担。2023年以来,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8418.80亿元,户均贷款额30.99万元,支持购建房35.8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5.59%。截至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57万笔106.8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63%8.98%;贷款余额达67.82亿元,同比增长2.99%

2023年,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为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5855.20万元。切实减轻了购房职工家庭经济负担,减少了住房消费压力。

(二)贷款重点支持首套刚需,助力中低收入群体安居。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对象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在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所占比重达100.00%。同时,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的占94.30%。购买新房的职工占95.50%40岁以下购房职工占86.30%。就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面积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中小户型住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购买面积为90-144(含)平方米的普通住房的占93.70%。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刚性需求明显,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三)加大催收力度,逾期率创新低。为扎实做好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降低贷款逾期风险,确保资金运行安全,2023年我中心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强化逾期贷款催收工作。根据借款人逾期期数,采取电话、短信、上门、发函、起诉等措施,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力度,切实降低了公积金贷款逾期率。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3.60万元,同比下降了60.43%,逾期率下降至0.08‰,为历年最低。切实维护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为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安全保障。

四、住房公积金收益水平稳步提升

2023年,结合各项政策要求和资金情况,进一步科学运作资金,合理制定资金存储使用计划,积极促进业务增长,优化定期存款结构,稳步提升资金收益,有效防范和化解流动性风险。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3885.67万元,同比增长8.78%,业务支出13120.35万元,同比增长12.64%。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不断增长,2023年共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2006.60万元,同比增长14.15%。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水平稳步提升,共实现增值收益10765.32万元,同比增长4.42%

截至2023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471.63万元,大力支持了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推动我市住房民生事业的发展。

五、技术服务齐用力,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

2023年,中心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以“智慧公积金”和数字政府建设为依托,运用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政务服务网、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促进更多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全市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一次不用跑”就可以办理所有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涵盖了单位缴存登记、个人自愿缴存、信息变更、汇缴、补缴、封存、启封、各类票据凭证、缴存证明以及异地转移等业务,做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二是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事项范围。涉及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4项事项已全部实现“跨省通办”。异地转移业务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和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自助办理异地转移业务共2693笔。

三是实施接入广西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和监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完成双向对接任务,实现监管数据、统计数据上报,推进了政务数据共享。

四是充分利用广西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和监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的外延功能,通过中心监管前置服务器,建立与市发展和改革委信用平台的连接,应政府要求提供部分适用的共享数据,支持市信用平台建设。

截至202312月底,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注册人数17.50万,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9.70万,归集业务离柜率为98.31%,提取业务离柜率94.90%,贷款业务离柜率85.60%


解读部门: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7-368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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