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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相关要求,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公布了《钦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全面披露了2025年钦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现就《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缴存业务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逐年增长,中低收入职工为缴存主力军。
2025年,全市实缴单位3430家,实缴人数18.45万人。实缴金额35.09亿元,同比增长3.98%。2025年末,缴存总额295.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50%;缴存余额102.71亿元,同比增长11.47%。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缴存额逐年增长。

缴存人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8.81%,国有企业占14.26%,城镇集体企业占2.65%,外商投资企业占0.4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8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4%,灵活就业人员占1.36%,其他占1.33%;

中、低收入占97.78%,高收入占2.22%。中、低收入职工成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力军。

(二)住房公积金受惠人群增多,覆盖面不断扩大。
2025年继续加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和建缴服务力度,进一步调整优化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效降低灵活就业人员购房成本。2025年全市共2511人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业务,缴存金额2096.90万元。全年共发放灵活就业人员贷款74笔2480.90万元。
二、提取业务
(一)支持住房消费提取作用显著。
2025年全市共9.52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4.52亿元,同比增长1.9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88%,其中:住房消费提取19.95亿元,占当年提取额的81.37%,非住房消费提取4.57亿元,占当年提取额的18.63%。住房消费提取不但减轻了缴存人购房、租房压力,在后续的贷款偿还过程中也减轻了缴存人的经济负担,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

(二)落实租购并举措施得力。
贯彻落实租购并举政策,保障缴存人“住有所居”。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稳步增长。2025年,租房提取人数34895人,同比增长11.88%;租房提取额28727.34万元,同比增长9.19%。
三、贷款业务
(一)贷款规模持续扩大。
2025年,全市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445笔9.2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98%、19.27%,户均贷款额37.66万元,支持购建房31.39万平方米。截至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3万笔123.7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0%、8.04%;贷款余额68.58亿元,同比增长1.02%。
(二)刚需贷款为主力,制度作用精准发力。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对象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缴存人,大部分贷款人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占93.70%;购买新房的缴存人占93.50%;40岁以下购房缴存人占90.18%;按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面积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缴存人购买中小户型住房,购买面积在140(含)㎡以下普通住房的占89.90%,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刚性需求明显,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四、精准施策,服务民生
(一)下调贷款利率,减轻购房成本。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减轻缴存人购房成本。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双方缴存家庭最高65万元)。提高引进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
(三)全面取消购建自住住房和偿还购建自住贷款本息提取的住房套数限制,切实降低缴存人购房成本,释放住房消费活力。
2025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持续优化政策、服务升级等举措,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扩容、提取需求精准释放、贷款风险可控、服务效能提升等目标,不断强化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重点群体全面覆盖,为我市住房市场稳定与民生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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