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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5-08-04 16:59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中心本级具备法人资格,对各县区管理部实行“四统一”管理。

(一)主要工作职责: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运作管理,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住房公积金监管执法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灵山、浦北、钦南、钦北、钦州港五个管理部,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规章制度的“四统一”管理。年末实有职工人数56人,财政供养35人:其中在编在职30人(管理中心在编在职10人,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人员;灵山管理部6人,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人员;浦北管理部在编在职6人,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人员;钦北区管理部3人,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人员;钦南区3人,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人员;钦州港区管理部3人,属全额拨款事业人员);机关后勤聘用2人;退休3人;单位聘用人员24人.

第二部分: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一、一般公共服务


二、上级补助收入


二、外交


三、事业收入


三、国防


四、经营收入


四、公共安全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教育


六、其他收入


六、科学技术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九、医疗卫生




十、节能环保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十二、农林水事务




十三、交通运输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六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合计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合计

14.14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2.78

3.公务用车费

11.36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36

(2)公务用车购置


第三部分:2014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报表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87.4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70.8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 0.16万元,为我中心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属单位基本户利息收入 。

3.上年结转和结余416.3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887.4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463.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机关服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3.9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类)11.3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交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7.3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381.2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66万元,项目支出257.3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46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08万元;项目支出257.35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1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1万元。

3. 医疗卫生1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1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1万元。

三、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4年决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14年决算2.7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接待相关部门及各兄弟中心到我中心进行业务交流学习有关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费2014年决算11.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年决算11.36万元,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编制数7辆,实有车辆总数5辆,2014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维护、保险、燃料及过桥过路费用支出。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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