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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6-03-30 16:35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钦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12月,是钦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5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稽查法规科)和5个管理部(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区),现有干部职工59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统一决策,统一负责管辖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实行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核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有编制39名,财政供养38人,实有在编在职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人员33名(其中市本级10名,灵山管理部6名,浦北管理部7名,钦北区管理部2名,钦南区管理部4名,钦州港区管理部4名);退休3人(正处1人,科员2人);机关后勤服务2人。聘用人员24人(市本级13人、灵山管理部3人、浦北管理部2人、钦南区管理部2人、钦北区管理部2人、钦州港区管理部2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备法人资格,对各县区管理部实行“四统一”管理。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6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总预算644.22万元,同比减少457.95万元,下降41.5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4.22万元,同比减少457.95万元,下降41.55%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预算64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29%,同比增加93.57万元,增长45.72%;项目支出346.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3.71%,同比减少756.16万元,下降68.6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593.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16%,同比减少662.47万元,下降52.74%。

2)教育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5%,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25%。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18.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3%,同比增加4.62万元,增长34.04%。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2.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46%,同比增加6.32万元,增长39.6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98.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29%,同比增加93.57万元,增长45.7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3.7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72%,同比增加94.82万元,增长63.6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93%,同比增加5.29万元,增长21.7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4.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35%,同比减少6.54万元,下降20.82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46.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3.71%,同比减少756.16万元,下降68.6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4.0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8.50%,同比增加7.2万元,增长12.5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6.4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8.32%,同比增加9.93万元,增长4.3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7.7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14%,同比减少6.03万元,下降25.31%。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27.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03%,同比增加22.80万元,增长456 %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4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98.2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46.0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25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3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6.0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聘用人员支出,办公场所租赁费及维修维护费,网络租赁费及网络软硬件维修维护费,12329公积金热线维护费,公积金政策宣传及资料印刷费,办公场所物业管理费,公积金档案管理费等。

3.机关服务支出5.4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用于支付机关后勤聘用人员的经费支出。

4.培训支出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专项业务培训支出。

5.事业单位医疗15.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2.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用于支付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与医疗保险同步缴纳)的医疗补助。

7.住房公积金22.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2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12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23万元,比2015年预算20.24万元减少0.01万元,同比下降0.05%。“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20.23万元,同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05%。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上级部门及各省市兄弟单位到我中心考察调研及进行业务经验交流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016年预算12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12万元,同比持平。预算费用是所属事业单位辆车,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2016年预算0万元。

附: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表

1.收支预算总表(共2页);

2.收入预算总表(共1页);

3.支出预算总表(共1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共1页);

5.基本支出预算总表(共1页);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共2页);

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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