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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5-08-01 15:15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12月,是钦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钦州市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

2.负责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3.编制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年度预决算,并组织执行;编报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负责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5.审批钦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

6.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7.负责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8.审核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9.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个人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及提取信息查询;

10.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监督信息系统,向上级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并定期将信息向社会公布;

11.拟订钦州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报财政部门审核后执行;

12.向财政部门及上级监管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请,办理呆账核销;

13.依据有关规定,代管公有住房的出售收入等其他住房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五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稽查法规科)和五个管理部(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区),现有干部职工56名,根据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统一决策,统一负责管辖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实行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核算。实有在编在职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人员29名,退休9名(正处1名,二级调研员1名,正科3名,二级主任科员1名,科员3名)实有聘用人员27人,其中:后勤服务控制编2人,自聘25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具备法人资格,对各县区管理部实行“四统一”管理。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决算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76.72万元,同比下降6.6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76.7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76.43万元,下降6.63%,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二是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过紧日子”的预算执行要求,缩减本年度项目支出

2.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6.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至下年继续执行

(二)支出总计1076.72万元,同比下降6.6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11.2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9.91万元,增长36.7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2名退休,相关费用增加,如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34.3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同比减少3.4万元,下降9.0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有2名在职人员退休,不用缴纳相应的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

3.农林水支出(213类)7.11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补助及经费、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同比减少0.11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第一书记根据本年驻村工作需要,在使用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额度时,没有用完额度。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924.0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公用经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等的基本支出以及单位项目经费支出等。同比减少102.82万元,下降10.01%,主要原因是:一是有在编人员退休,二是响应财政过“紧日子”政策,缩减经费支出。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17万元,项目支出318.5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3.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离退休福利费、退休人员医疗费、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物业服务补贴(退休人员)等。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6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8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1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人员日常经费支出,如差旅费、伙食补助;市直驻村扶贫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6.22万元,主要用于按

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支出决算为877.82万元,主要用于:一是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标准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二是单位项目经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8.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89.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60万元,支出决算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下降17.6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预决算对比无增减。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对比无增减。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减少0.18万元,下降13.85%。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同比对比无增减。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支出0万元,预决算对比无增减。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支出0万元,同比对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减少0.18万元,下降13.85%。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缩减“三公经费的预算要求,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修护费的预算额度。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情况,根据预算完成本年公务用车维修护费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响应财政“过紧日子”政策和节约资金的工作作风,缩减公务用车费用。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下降100.00%。主要用于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24万元,比2023年度下降1.58%。主要原因是:因每年有在编人员退休及响应财政“过紧日子”政策,人均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3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85%。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214.43万元,执行数1076.72万元。自评得分为98.87分,评级为一等次。从自评情况来看:本年度通过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营、贷款服务及信息化建设,保障了资金安全高效运作和职工权益,同时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系统效能,全面提高了民生服务水平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2个,项目支出总额318.55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1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93.3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1.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2.08%;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1个项目评为等,涉及资金25.2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9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运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9分,评级为一级,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48万元,执行数为89.31万元,完成预算的99.8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数据质量显著提升。根据住建部数据质量提升工作要求,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源头管控和系统优化,数据质量实现跨越式提升:问题发生率下降:从年初的363.871‱(万分之)降至年末的0.723‱。评估分数提高:数据质量总分从58.30提升至67.21(不含表间校验的分数从72.88升至84.01)。贯标率达标:归集业务代码及程序全面优化,15项单位及个人代码标准完成整改,贯标率从99.49%(392项)提升至100%(394项)。2.网络安全防护成效突出。等级保护建设:按第三级标准分阶段强化网络安全,部署符合国家认证的杀毒软件及新一代防火墙,成功抵御自治区公安厅“护网2024”及市委网信办网络安全攻防演习。零安全事故:全年系统运行稳定,重大会议期间无安全事件发生。3.政务服务协同高效。“一件事一次办”落地:配合完成7项住房公积金“全链通办”及购房贷款“一件事”事项的系统配置,推动数据共享平台应用。系统运维响应迅速:全年处理各业务科室需求72项,完成率93%;接听咨询电话239次,协同神玥、智睿等公司解决贷款还款批扣、婚姻信息丢失等历史遗留问题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1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9.5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年度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数据治理、网络安全和政务服务方面成效显著:数据质量大幅提升,问题发生率降至0.723‱,贯标率达100%;网络安全体系全面强化,成功抵御各级攻防演练,全年零安全事故;政务服务高效协同,完成7项"一件事"改革任务,系统运维需求响应率达93%,有效解决多项历史遗留问题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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