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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将钦州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公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结息及提取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1,456,174.70万元,归集余额558,250.90万元;2020年支付给全市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结转利息为7,355.02万元。
(一)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223,272.26万元。
(二)2020年全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55,015.11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764,097.87万元,贷款余额543,547.78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率为97.37%;2020年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43,649.86万元,收回贷款利息17,040.31万元。
(一)2020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99,661.40万元。
(二)截至2020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额为124.21万元,个人贷款逾期率为0.23‰,低于自治区住建厅设定的0.5‰住房委托贷款逾期额风险控制线。
三、购买国债及兑付情况
2020年共购买国债0万元,当年兑付国债0万元。
四、财务收支情况
(一)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实际完成业务收入17,962.77万元,其中:
1.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292.70万元。
2.增值收益利息收入627.56万元。
3.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7,040.31万元。
4.国家债券利息收入 0万元。
5.其他收入2.20万元。
(二)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实际业务支出9,108.26万元,其中:
1.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7,913.62万元。
2.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75.00万元。
3.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584.45万元。
4.其他(融资利息)支出535.19万元。
(三)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增值收益8,854.51万元,增值收益分配办法详见2020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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