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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
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期间暂停
业务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的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确保年度结息工作的及时、准确、安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于结息期间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具体为:
一、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30日(星期三),全市各业务网点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转移、贷款业务,工作日期间前台业务窗口正常开展政策咨询,特殊原因确需要接件受理的,办理时间顺延至7月1日。
二、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下午18:00至2021年7月1日(星期四)上午8:00,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个人版、开发商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服务渠道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转移、贷款业务暂停服务。
由此给您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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