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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钦州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公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2021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36513.71万元,完成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年度考核指标的100.89%,同比增长5.93%;新增参缴职工人数15204人,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228.63%,同比增长63.70%。截至2021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3093家,参建职工180552人,覆盖率达58.18%(按桂建金管〔2017〕29号文件应缴人数31.04万人计算);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1692688.41万元,归集余额639219.52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2021年全市共计66782名职工以购建及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退休等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155545.09万元,提取人数同比增长7.27%,提取金额同比增长0.34%,占年度归集额的65.77%。
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390户,贷款金额119272.20万元,同比增加909户,贷款额增加19610.80万元,增幅分别是26.11%、19.68%,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100.23%;收回贷款本金47569.21万元,同比增长8.98%;逾期贷款169.18万元,逾期率0.27‰,低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设定的0.5‰风险控制线。截至2021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总额为883370.07万元,贷款余额615250.77万元,个贷率96.25%,累计支持了38993户职工家庭购、建自住住房。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2021年住房公积金运作业务收入共20147.0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395.88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542.7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9205.99万元;其他收入2.46万元。
各项业务支出共10756.34万元,其中: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利息9053.92万元;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75.0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227.86万元;其他支出399.56万元(融资利息支出)。
2021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9390.75万元,收益率1.56%,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1.5%),增值收益分配详见2021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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