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邹彬等3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用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市建人〔2025〕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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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邹彬同志(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钦北区管理部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易联宗同志(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灵山县管理部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黄彩云同志(女,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北县管理部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以上3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24年4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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