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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01-24 10:01     来源: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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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服务钦州市经济社会建设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公积金中心按照中央、自治区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公积金中心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县区管理部和中心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作为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公积金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使政务公开工作始终保持了上下联动、左右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促使了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本年内结合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核评议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长效化的道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三)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情况

按照求真务实、便民利民、有利于监督的原则,我们努力在公开形式的多渠道、多样化上下功夫。一是借助宣传媒体。为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我公积金中心认真搞好钦州住房公积金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有效拓展政务公开渠道。通过钦州住房公积金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我们向外界公开了钦州市公积金中心工作职责、钦州市公积金中心各科室、各县区管理部职能职责以及各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办事程序,并且在网站上设立了网上查询和网上公告,提供了表格下载,方便了群众查询和办事。通过发布法规、政策信息、工作流程等,方便了社会群众。二是借助专题活动。“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期间,在公共场所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接受过往群众咨询,一年来先后发放宣传资料7500余份。三是借助工作简报。不定期编发《住房公积金简报》,及时反映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展、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等信息,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四是借助政务公开栏。在二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每一位办公人员的姓名、照片等,并实行亮牌办公,方便群众办事与监督。并实行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最大限度地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市公积金中心在市公积金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法规政策、工作动态、发展规划、公共服务等子栏目。公众通过市公积金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充实信息内容,拓展网站功能。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2年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本中心通过中心网站、报纸、广播电台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机构概括,公开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廉政监察,工作动态,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信息;主动公开钦州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使用及提取情况,提供职工个人公积金综合查询。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及时公布信息。本中心所有的办事流程均在中心网站、政府公开信息网上发布。截止2012年12月底,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1至12月,公积金中心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及措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在二楼办事大厅设立公示栏等,公开中心内设机构、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等情况。

    2、利用《住房公积金简报》及时向有关部门及管委会成员通报公积金中心的工作动态、工作进展等。

    3、以公积金中心网站及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为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宣传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法规,服务承诺及其他需要发布的信息。公积金中心每年均在住房公积金网站及报刊上公布钦州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及增值收益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4、设立公积金触摸查询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可以通过触摸屏查询机随时查询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交、使用情况及公积金相关法规政策。

    5、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业务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等汇编成册和宣传资料,提供给各缴存单位及个人查阅。

    6、每年向缴存职工发放对账单,以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2012年,全年在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信息127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业务办理服务类等信息17条,工作动态类等信息105条,收到网上咨询、留言投诉55条,均予以及时回复。《钦州日报》刊登报道2篇、钦州电视台、钦州人民广播电台的行风政风热线1期,编发《住房公积金简报》4期。2012年,无论是在网上还是通过信件都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策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策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知识的知晓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宽;三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质量还需再提高。

2012年,公积金中心将按照国家、自治区以及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理念,制定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简化程序、减少手续、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要求,优化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二是大力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拓展网上查询、公众留言、网上政策解读等服务窗口,方便公众申请、查询政府信息。

三是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管,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积极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取得理解、支持和指导,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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